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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器材室管理规定
2011-10-10 21:28 admin 

体育器材室管理规定

一、体育器材管理应遵循学院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所有器材、设备要建帐登记,定期清查,做到帐物相符。

二、体育器材室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三、按照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体育器材及设备。新购置的体育器材,首先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器材室。

四、体育器材应入橱、上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五、要严格遵守体育器材借用制度,借用要登记,及时归还。

六、根据各种器材设备的技术要求,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做好防潮、防霉、防锈等工作,保证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的正常使用。

七、体育器材如有损坏应及时填写体育器材及设备损坏报告单,按有关规定报损。属于正常损坏的不用赔偿,如果是故意破坏或丢失,应按器材的价格折旧予以赔偿。

八、对损坏无法修复的器材,管理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经有关领导批准,报废或更新。

九、体育器材及设备原则上不向校外出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手续,并按时归还。

十、保持器材室内清洁卫生,防火防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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