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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部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
2011-03-09 20:50 admin 

基础部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

一、教学督导工作的目的

按照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强化过程管理,全面了解和督导教师教学、学生学习以及教学保障情况,监控教学过程的主要环节,及时提供教学信息,反馈教学建议,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教学督导工作的组织

1、教学督导工作在系主任的领导下,由督导组组织实施。

2、系教学督导组人员由系领导于每学期初确定。

3、教学督导组成员应为教学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熟悉教学工作、关心教学改革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

三、教学督导工作的职责

督导组负责对基础课教学秩序、教学质量开展督导工作。

1、教学秩序检查

检查上课秩序(有无教师迟到、缺课、随意调课,提前下课等),检查课堂秩序(有无教师课上接打手机,不讲课等)。

2、教学文件检查

每学期对教学文件,包括学期授课进度表、教案、学生作业、教师作业批改记录、教学日志、课堂教学反馈表等,进行定期检查、汇总和随机抽查。

3、课堂教学质量检查

按照课程表,教学进度表,对教师课堂教学各环节的工作情况和教学效果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与评价。对学生反映大的教师、新进教师、外聘教师、学院教学质量评比优秀的教师,精品课程建设的相关教师可以有所侧重。

4、考试检查

教学督导组对各课程期中、期末考试的试卷题量、难易度、知识点等进行评价分析,并对试卷批改进行抽查。

5、对教学环境和教学条件进行检查,及时向系领导反映师生的意见,对系教学工作提出建议。

6、完成系领导委托的其它工作。

四、教学督导工作的要求

1、不断学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学习新的教育思想和教学观念,熟悉学院的教学管理制度,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积极学习和了解其他部门教学质量监控方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

2、发现和培养青年教学骨干,总结推广好的教学经验。对于教学经验不足,教学方法不当的青年教师给予重点帮助和指导,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使其尽快提高教学水平,胜任教学工作。

3、坚持经常听课。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学时,随机听课和有针对性听课相结合。认真填写听课纪录,及时将听课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教师。听课纪录本每学期末送交系办公室,作为教学管理档案留存。 教学督导组成员的听课记录,将作为考核与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4、做好各项检查记录。对教学秩序的检查做到每天有检查、有记录、有反馈。每周在系工作例会上通报上一周教学督导工作情况。对教学文件的检查每学期不少于两次。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每学期召开二次以上教学督导组成员会议,交流教学信息,汇总督导情况,如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严重问题,应积极反映,以便及时解决和处理。

5、系教学督导组每学期形成一份书面工作总结,交系办公室存档。

五、教学督导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1、以听课为主要工作方式,同时可与任课教师、学生等座谈,沟通信息,交换意见,密切合作,共同把好课堂教学质量关。

2、根据考试等教学环节特点,适时进行有针对性的督导工作。

3、利用课前、课后时间与学生交谈,了解教师辅导、答疑及作业批改等情况,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的反馈意见。

4、每学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一次,直接听取学生和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有针对性地了解教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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