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部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学院关于加强教学督导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基础部的教学督导工作,切实通过教学督导加强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保证教学秩序的有条不紊,促进教学水平的全面、持续提高,根据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暂行办法》,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基础部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一、教学督导组的人员组成
基础部教学督导小组由5人组成,基础部主任为督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基础部各学科教研室组长和优秀教师组成。
组长:于惠
成员:任东梅 杨晓莉 纪林 朱鹏华
二、教学督导组的主要职责
基础部教学督导工作是依据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文化基础课教学以及与教学相关的活动实施全方位的督导和监控,包括对教学过程、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教学环境进行有效地检查、监督、指导和评估。教学督导的对象是基础部所有从事教学活动的在职教师以及内、外聘教师。
主要职责:
1、巡查基础部教师的日常教学状况,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
2、按学院听课制度听课,通过听课和课后指导,密切与教师的联系,不断提高他们的授课质量;对于教学效果较差的年轻教师,要及早进行针对性听课,找出症结,并指导改进。
3、定期召开基础课教师和各系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工作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与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4、根据听课和对学生反馈信息的采集,全面了解本部的教学工作情况;组织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估和年度考核,参与本部教师职称评审的推荐。
5、组织本部教师队伍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方案的制定;组织本部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组织本部教研科研活动。
6、检查督导本部所有教师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7、检查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记录、学生作业、教学日志、考试命题、试卷批阅及成绩评定情况,检查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8、检查本部考试纪律和教师监考情况。
9、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向学院教学督导室递交学期工作总结报告。
10、执行落实学院《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认定处理暂行办法》、《听课制度(试行)》和《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反馈制度》等规定。
11、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教学督导组的工作方式
教学督导小组要及时学习和掌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院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并用于督导工作。
(一)教学督导组教学督导的主要内容:
1、对部内开设的所有讲授课程进行听课、评课,并做好记录,做好总结。
2、不定期抽查教师教案、学生作业等,并做好记录,找出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参考意见。
3、检查教师答疑、辅导学生情况,并提出改进参考意见。
4、检查考试课试卷质量和水平,考查课评分标准是否客观,并提出改进参考意见。
5、检查学生上课出勤率、课堂纪律、自习情况,并定期通报。
6、参加考试的巡查,落实考风考纪。
7、对外聘教师的资历、条件进行审核把关。
8、对教师月度课时量统计汇总情况进行审核。
9、参与学院各类教学评估工作,完成学院督导领导小组安排的专项督导和专项调研工作。
10、做好教学督导档案的收集和管理。
(二) 教学督导结果的处理:
1、督导结果及时向任课教师本人反馈,反馈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正并继续跟踪,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2、积极配合学院教学督导领导小组的工作,并对其负责,督查结果定期向学院教学督导领导小组汇报。
3、任课教师的教学检查结果,将作为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
4、建立基础部教学督导结果定期通报制度。教学督导的听课、信息反馈、教学差错及事故处理等情况,每2周汇总一次,在基础部教研活动或例会上通报并报学院教学督导室。
5、发现的教学差错和教学质量事故按学院《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认定处理暂行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