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按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安排,基础部将在第十二周至第十三周(11月14—11月27日)配合教学督导室进行期中教学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查教师(含外聘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记录、课堂教学日志以及学生作业(3本)共四项教学文件;(11月25日之前以教研室为单位收集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文件,并进行初查,第十四周基础部教学督导组进行复查。外聘教师的教学文件于11月25日之前交至2319(长清);301(济南))
2、检查上课到位情况以及课堂授课情况(进行随机听课);
3、检查授课进度是否按进度表进行等情况。
4、检查教师期中考试的安排等相关情况。
本次教学检查作为教学质量考核的一项内容,请各位教师高度重视,认真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