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是交际工具和信息的载体。推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是我院进行教学、管理等一切活动的一项基础工程。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执行省语委等上级机关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院语言文字工作,开创语言文字工作新局面,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院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规划。
学院的语言文字工作是国家语言文字政策与法令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做好我院的语言文字工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基础,以职能部门为窗口,积极稳步地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大力普及普通话,积极规范学校各方面的用字,全面提高语言文字工作水平。
1. 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使师生员工了解该法律的主要内容,提高对语言文字规范化意义的认识,增强规范祖国语言文字的自觉性。
2. 在目前教师和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基础上,到2010年,教师和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基本达到规定要求;普通话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校园语言,成为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工作用语;校园内的文字应用符合国家颁布的规范标准和要求。
3. 到2010年,争取成立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面向教师和学生进行普通话测试。
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是全院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拟定方针、政策;编制工作规划,督导检查普及普通话工作和用字规范化工作。学院语委办是院语委直接领导下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全院日常的语言文字工作,负责与省语委办及其他部门的联络沟通。在省语委的指导下,学院语委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使语言文字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工作的成效。
1. 提高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利用学校校园网、报纸、广播台、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和主要任务,积极主动地宣传普通话和规范文字,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对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语言文字宣传工作纳入到学校文化建设和校园文明建设的活动中,为语言文字工作营造出良好氛围。
2. 积极开展对推普周活动。进一步加强推普周活动的组织领导,举办形式多样、主题突出、内容丰富,个性化、特色化、严肃性、趣味性相结合的活动,动员鼓励全院教职员工积极参与,促进“推普”活动的制度化和科学化。
3. 积极引导师生关注社会语文生活,计划地组织开展语言文字使用情况和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为语言文字工作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探索语言文字工作的客观规律。
1.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语言文字检查,确保校园内名称牌、指示牌、标志牌,标语牌、宣传横幅用字等符合要求。提高公文、校报(刊)、试卷等用字标准。教师板书、批改作业、评语用字规范。学生能正确识别、书写常用汉字,学生作业、论文、考卷等用字规范。
2. 搞好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有计划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促进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评估以院部自查为主,把宣传教育、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贯穿在检查评估工作的全过程。
3. 加强档案建设。建立语言文字工作专项档案,做到专人专管、分类明确、内容充实、及时整理,注意保留原始资料,促进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